水
- 自来水价格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备 注 |
居民生活用水 |
2.63元/吨 |
镇价工[2006]60号 |
含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城市附加费、省水利专项费用、南水北调基金。 |
2.延伸服务收费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备 注 |
复表复水费 |
DN15—DN20:40元 |
镇价工[2004]339号 |
向欠费停水、违章停水、报停复装的居民用户收取的费用。 |
DN25—DN40:60元 |
装水查勘费 |
5元/户 |
向申请安装自来水的居民用户收取的费用。 |
缴费卡遗失补卡费 |
2元/卡 |
|
过户更名费 |
5元/户 |
|
3.一户一表改造费用
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费用为一楼400元,二楼起每层每户增加收费50元,路面恢复费按每户45元收取,对一个单元几户联合申请改造的,路面恢复费
按一户收费标准执行,分摊到各户。
电
(一)电价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备 注 |
居民生活用电 |
1千伏以下:
0.5283元/千瓦时
1—10千伏:
0.5183元/千瓦时 |
苏价工[2006]223号 |
峰时(8︰00—21︰00):0.5583元/千
瓦时;
谷时(21︰00—8︰00):0.3583元/千
瓦时。 |
(二)城乡居民用电新增容量收费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备 注 |
8—8千瓦以下 |
城镇:280元/户 |
镇价处[2002]205号
镇价工[2006]1号
镇价工[2006]2号 |
1、上述收费标准均含刀闸、PVC管及附件、接户线、熔丝及附件等材料费用。
2、应用户要求或容量规划要求安装三相电能表的,按照自愿原则,根据协议或合同,其收费按实结
算。 |
农村:120元/户 |
8—12千瓦以内 |
城镇:950元/户 |
农村:950元/户 |
12—16千瓦以内 |
城镇:1350元/户 |
农村:1350元/户 |
燃气(计算单位:元/立方米 )
| 类别 |
价格 |
文件依据 |
备 注 |
居民生活用天然气 |
2.20 |
镇价工[2004]317号 |
|
居民生活用管道液化气 |
8.00 |
镇价工[1997]111号 |
|
公交票价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备 注 |
普通公交 |
一元一票制 |
苏价服[1997]382号 |
部分线路实行1.5元一票制和翻牌式收费,详见公交车票价公示。 |
空调公交 |
二元一票制 |
出租车票价
起步价7元/3公里;3公里以后每车公里租价1.60元;4公里以上收取0. 8元/公里的空驶费;23︰00—5︰00起步公里以上收取0. 3元/公里的夜间服务费;等候超过5分钟开始收取0. 32元/分钟的等候费。
食盐
计算单位:元/袋
| 品种 |
规格 |
零售价 |
文件依据 |
备注 |
淮牌精制海盐 |
500g纸塑包装 |
1.50 |
苏价工[2002]1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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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牌精制盐 |
500g纸塑包装 |
1.40 |
苏价工[2002]1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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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
列入《医保目录》的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别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物价局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医院制剂和列入《医保目录》的中药饮片,由省物价局授权各市、县(市)物价部门制定最高零售价格。其他药品,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生产经营者自主定价。因药品种类、规格繁多,具体价格详见各医院、零售药店明码标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