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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鉴定和认证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及仲裁机构在办案中涉及到的标的物(各种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中涉及的扣押、追缴、没收、纠纷、屋主财务等涉案物品)的价格鉴证工作。
2、接受委托,对各类市场主体(含企事业单位法人、非法人、公民)价格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和价格水准进行认定,调节价格纠纷。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价格认证机构的价格鉴定、认证、评估的复核裁定工作。
4、承担对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损、物损价格鉴定工作;承担进入市场交易的旧机动车价格认定和评估工作;承担各种财损、理赔、索赔、抵货、走私等财物的价格认定工作。
5、受市物价局委托,协调、处理价格争议;做好价格咨询、价格鉴证及有关价格评优定级和价格听证等工作;开展其他各项价格事务服务工作。
6、组织开展面向社会有关价格业务培训和服务工作。
| 主 任 室 |
5272139 |
| 副 主 任 室 |
5282530 |
| 副 主 任 室(鉴证三科) |
5282882 |
| 综
合 科 |
5282556 |
| 鉴证一科 |
5272802、5273125 |
| 鉴证二科 |
5272471、5272792 |
| 拆
迁 科 |
5272259 |
| 办公地址:镇江市长江路9号物价局大楼三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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