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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监制标价签、价目表,并督促企业、经营者遵守和执行有关价格管理的政策、规定。
2、检查经营者或收费单位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研究、拟定行政强制和处罚意见,并组织实施和查处工作。
3、检查经营者的不正当行为、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抗拒价格监督检查的行为和检查下家地方人民政府、本级政府和部门违反价格法规和收费规定的行为。
4、承办有关价格违法案件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的协调、处理工作。
5、受理价格违法行为的举表,并负责调查处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
6、组织价格行政处罚的执法检查。
| 分 局 长 |
5282245 |
| 副 分 局 长 |
5282327 |
| 副 分 局 长 |
5272152 |
| 检 查 一 科 |
5272295 |
| 检 查 二 科 |
5272603 |
| 检 查 三 科 |
5272357 |
| 检 查 四 科 |
5272365 |
| 举 报 中 心 |
123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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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82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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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82326 |
| 物 价 巡 查 队 |
5281363 |
| 办公地址:镇江市长江路9号物价局大楼四楼(403-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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