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站点首页机构简介 | 政策法规 | 办事指南 | 价费查询 | 价格指数 | 镇江市价格信息网
首页 > 办事指南 > 市民缴费指南 > 天然气价格  
天然气价格:

分类价格
项目

 单 位 收费标准 浮动幅度 适用范围
居民用气 元 / 立方米 2.20
工业用气 元 / 立方米 2.10

中准价。允许上、下浮动,幅度不超过10%。

工矿企业等生产性用气。 
商业用气

元 / 立方米

3.00

中准价。允许上、下浮动,幅度不超过10%。

商业、旅游业、物流业,宾馆、饭店、休闲、盈利性医疗单位等商业服务行业用气。
其他用气 元 / 立方米 2.40

中准价。允许上、下浮动,幅度不超过10%。

除居民生活、工业、商业服务用气外的其他用气。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群众团体,部队、学校、幼儿园,非盈利性医疗单位和养老院(福利院),工矿企业、商业服务企业中的内部职工食堂、餐厅等用气。


    1、置换过程中的器具改造费用
    凡符合技术质量标准和安全使用性能的居民生活用燃气灶具、燃气热水器,其改造费用由天然气经营单位负责,居民不承担任何改造费用;已到国家标准规定报废年限的燃气灶具、燃气热水器以及确实无法改造的进口等燃气灶具、燃气热水器,天然气经营单位应当动员居民重新购置,并为居民提供方便,免费安装。除居民生活外的其他所有用户的燃气器具的新增、改造,由天然气经营单位根据建安工程的预(决)算与用户签订合同(或协议)或协商确定,费用由用户承担。

    2、民用管道燃气工程设施安装费标准
    根据省有关规定,取消煤气安装建设费3800元/户和液化气安装建设费3400元/户的收费项目和标准。鉴于我市管道煤气、管道液化气、天然气已“三气合一”成立镇江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燃气管网建设工程投入较大,并考虑居民的承受能力,统一制定民用管道燃气工程设施安装费,收费标准为3000元/户(不含灶具费用),属企业经营性收费。此外,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取消煤气复装费1000元/户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市物价局镇价处[2002]95号)。统一制定民用管道燃气移装费,收费标准为800元/户(含100元撤除费),属企业经营性收费。
    *以上公示价格如有改动,以文件为准。

Copyright © 2003-2006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镇江市物价局